LLandExam · 不動產考試練習
100 年 · 地政士 · 考古題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4
總題數
4
申論題
100
分鐘(預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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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SAY · 申論題(共 4 題)

申論題目與擬答

第 1 題附 LandExam 原創擬答全文(依題意分點作答;法條、公式與計算均已對照考試當時有效資料複核),其餘題目免費登入即可看完整擬答。點「練這題」進互動模式可獲 AI 依四維度(法條準確度・論述完整度・結構・字數)即時評分。

申論題 #1
一、 監護宣告應具備什麼要件?設甲為已成年而受監護宣告之人,有一筆土地,乙欲購買之。乙應如何為意思表示,始得成立有效之買賣契約?(25分)
LandExam 擬答(原創・經獨立法規查核)

(一)所謂受監護宣告之人,指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之人,法院因一定人之聲請,宣告其應受監護,使其成為無行為能力之人。民法修正前稱之為「禁治產人」。受監護宣告之要件如下:

1.須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

2.須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

3.須經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1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

4.須經法院宣告。

(二)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應為其置監護人(民法第15條、1110條)。有關成年人之監護,原則上準用未成年人監護之規定(民法第1113條),監護人在監護權限內為受監護人之法定代理人(民法第1098條1項)。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僅得為管理上之必要行為(民法第1099條之1),如欲代為購置或處分不動產須經法院許可始得為之(民法第1101條2項)。本題甲為已成年人而受監護宣告,乙欲向其購買土地應向其監護人(即法定代理人)為意思表示,又因監護人係為甲處分不動產,故須陳報法院許可後,始得代理甲與乙成立土地買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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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2
二、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有何特性?所謂「最高限額」,其範圍包括那些?(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一)所謂最高限額抵押權者,謂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其不動產為擔保,就債權人對債務人一定範圍內之不特定債權,在最高限額內設定之抵押權(民法第 881 條之 1)。故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乃不特定債權,具有不特定性。詳言之,所擔保之債權自該抵押權設定時起至確定時止,係屬不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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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3
三、拋棄繼承之方式如何?設甲向乙貸款,已屆清償期,無力償還,適甲之父親丙病逝,留有遺產, 甲卻拋棄繼承,該遺產由另一繼承人丁單獨繼承。請附理由說明乙可否以甲拋棄繼承有害其債權為由,依民法第244條規定聲請法院撤銷之?(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一)所謂拋棄繼承,指依法有繼承權之人於繼承開始時,依法定方式所為與繼承立於無關係地位之意思表示。拋棄繼承之程序,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民法第1174條)。 (二)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所為有害及債權之行為,得依民法第244條聲請法院予以撤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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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4
四、依信託法規定,受託人原則不得將信託財產轉為自有財產,或於該信託財產上設定或取得權利。 但有例外,例外情形有那些?受託人違反上述規定時,其效力如何?(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一)受託人係基於委託人之高度信賴,以管理信託財產,故應本於信託財產之利益忠實地處理信託事務,避免自己或第三人獲得不當利益。受託人不得將信託財產移轉為自有財產,或於該信託財產上設定或取得權利(信託法第35條1項)。但下列情形不致發生利益衝突,例外不予禁止: 1.受託人經受益人書面同意並依市價取得者。 2.受託人經由集中市場競價取得者。 3.受託人有不得已事由經法院許可者。例如情況急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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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年 地政士 其他科目

FAQ · 常見問題

地政士 考試常見問題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需要什麼資格?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3 條,年滿 20 歲、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均可報考;學歷不限。考試由考選部辦理,每年舉辦一次,通常於 11 月。
地政士考試報考資格為何?
依《地政士法》第 5 條,年滿 20 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報考,學歷不限。屬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每年舉辦一次,通常於 6 月。
不動產經紀人與地政士有什麼不同?
經紀人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地政士辦理土地登記、稅務申報、權利移轉等專業代辦業務。兩者考試科目部分重疊(如民法、土地法),但地政士須加考土地登記實務。
考古題該從哪一年開始練?
建議從近 5 年著手熟悉題型與考點分布,再回頭補早年題目。本站自民國 100 年起逐年收錄完整考古題與解析。
申論題怎麼準備才能拿高分?
依考試規範採 IRAC 結構:爭點 → 法條 → 本案分析 → 結論。引用條號需含項款、用語應採台灣法律慣用詞。本站提供 AI 評分對照範本擬答。
錯題複習該怎麼安排?
採間隔重複法(SRS):第一次答錯隔 10 分鐘、1 天、3 天、7 天、14 天、30 天再見。本站「錯題複習」功能會自動依此排程,連續答對 2 次即畢業。
地政士考試科目有哪些?
共 4 科專業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土地法規、土地登記實務、土地稅法規)+ 國文(作文)。全部採申論式試題:4 科專業科目各 90 分鐘(1 小時 30 分),國文 120 分鐘(2 小時)。考試 2 天舉行,第 1 天考民法、土地稅法、國文;第 2 天考土地登記實務、土地法規。
地政士跟代書是同一個嗎?
是的,「地政士」是依《地政士法》正式名稱,「代書」是俗稱。地政士須通過考選部專技普考並完成登錄,方可開業。
地政士歷年錄取率約多少?
近年約 8-15%,相較不動產經紀人難度較高。
地政士考過後可以做什麼?
可開業承辦土地登記、不動產買賣移轉、繼承贈與稅務申報等業務,或受僱於地政士事務所、建設公司、金融機構不動產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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