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andExam · 不動產考試練習
107 年 · 地政士 · 考古題

土地法規

4
總題數
4
申論題
100
分鐘(預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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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SAY · 申論題(共 4 題)

申論題目與擬答

第 1 題附 LandExam 原創擬答全文(依題意分點作答;法條、公式與計算均已對照考試當時有效資料複核),其餘題目免費登入即可看完整擬答。點「練這題」進互動模式可獲 AI 依四維度(法條準確度・論述完整度・結構・字數)即時評分。

申論題 #1
一、我國土地法地籍編及民法物權編相關規定,不動產物權登記係採登記生效主義,非經依法登記不生效力。試問某甲擅將某乙所有土地移轉登記於甲自己名下所有,並設定抵押權登記給善意之某丙,則某乙能否訴請塗銷某甲之所有權移轉登記及某丙之抵押權登記?(25分)
LandExam 擬答(原創・經獨立法規查核)

(一)我國土地法地籍編及民法物權編相關規定(例如民法第758 條),不動產物權登記係採登記生效主義,非經依法登記不生效力。惟土地法第43 條規定,依土地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民法第759條之1亦規定:「不動產物權經登記者,推定登記權利人適法有此權利。因信賴不動產登記之善意第三人,已依法律行為為物權變動之登記者,其變動之效力,不因原登記物權之不實而受影響」。此規定係保護「善意第三人」因信賴不動產登記之善意第三人,已依法律行為為物權變動之登記者,其變動之效力,不因原登記物權之不實而受影響。

(二)就題旨所敘,乙為真正權利人,系爭土地因某甲以不當方式取得,雖登記在甲名下,事實上為乙所有。丙為善意第三人,因信賴登記,向甲設定抵押權,於登記完畢取得抵押權。日後,乙主張土地為其所有,基於登記公信力於不動產物權變動之直接當事人間不得主張,乙得訴請塗銷某甲之所有權移轉登記;至於善意第三人之某丙,基於信賴登記且其抵押權設定屬法律行為,則受登記公信力保護,乙不能訴請塗銷某丙之抵押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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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2
二、依法照價收買之土地,地上如有農作改良物,主管機關應如何估定補償?試依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述明其估定之基本原則。(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33條,照價收買土地上的農作改良物應予補償,其價額依孳息成熟期間分別估定: 一、孳息成熟時間在收買後一年以內者,按成熟時的孳息估定。此時補償的是原可期待收穫的農作收益。 二、孳息成熟時間在收買後一年以上者,因收穫尚遠,應以實際種植、培育費用為基礎,並參酌該農作改良物的現值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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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3
三、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前,應先與所有權人踐行何種具體作為始為適法?試依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詳予述明之。(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前,應先與所有權人踐行下列具體作為始為適法,並合乎正當程序: (一)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前,除國防、交通或水利事業,因公共安全急需使用土地未及與所有權人協議者外,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所有權人拒絕參與協議或經開會未能達成協議且無法以其他方式取得者,始得依土地徵收條例申請徵收。 (二)前項協議之內容應作成書面,並應記明協議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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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4
四、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地政士法之規定,在那些情形之下,不發給地政士開業執照,其已領者,撤銷或廢止之?(25分)
LandExam 擬答(節錄)

依地政士法第11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不發給地政士開業執照;已發給者,應撤銷或廢止: 一、地政士證書經撤銷或廢止。 二、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三、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 第一款表示其執業資格的基礎已不存在;第二、三款則分別涉及行為能力及信用狀態。故具備任一事由,即不得新領開業執照;原因發生於領照後者,主管機關應依事由性質撤銷或廢止原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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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年 地政士 其他科目

FAQ · 常見問題

地政士 考試常見問題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需要什麼資格?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3 條,年滿 20 歲、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均可報考;學歷不限。考試由考選部辦理,每年舉辦一次,通常於 11 月。
地政士考試報考資格為何?
依《地政士法》第 5 條,年滿 20 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報考,學歷不限。屬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每年舉辦一次,通常於 6 月。
不動產經紀人與地政士有什麼不同?
經紀人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地政士辦理土地登記、稅務申報、權利移轉等專業代辦業務。兩者考試科目部分重疊(如民法、土地法),但地政士須加考土地登記實務。
考古題該從哪一年開始練?
建議從近 5 年著手熟悉題型與考點分布,再回頭補早年題目。本站自民國 100 年起逐年收錄完整考古題與解析。
申論題怎麼準備才能拿高分?
依考試規範採 IRAC 結構:爭點 → 法條 → 本案分析 → 結論。引用條號需含項款、用語應採台灣法律慣用詞。本站提供 AI 評分對照範本擬答。
錯題複習該怎麼安排?
採間隔重複法(SRS):第一次答錯隔 10 分鐘、1 天、3 天、7 天、14 天、30 天再見。本站「錯題複習」功能會自動依此排程,連續答對 2 次即畢業。
地政士考試科目有哪些?
共 4 科專業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土地法規、土地登記實務、土地稅法規)+ 國文(作文)。全部採申論式試題:4 科專業科目各 90 分鐘(1 小時 30 分),國文 120 分鐘(2 小時)。考試 2 天舉行,第 1 天考民法、土地稅法、國文;第 2 天考土地登記實務、土地法規。
地政士跟代書是同一個嗎?
是的,「地政士」是依《地政士法》正式名稱,「代書」是俗稱。地政士須通過考選部專技普考並完成登錄,方可開業。
地政士歷年錄取率約多少?
近年約 8-15%,相較不動產經紀人難度較高。
地政士考過後可以做什麼?
可開業承辦土地登記、不動產買賣移轉、繼承贈與稅務申報等業務,或受僱於地政士事務所、建設公司、金融機構不動產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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